(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扫描件的原件进行审核,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录用人员。
按照相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我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录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局报到并完善相关手续。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管理
录用人员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局的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局综合考核通过后,正式聘用,与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待遇均按港口区商务局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实行。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属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局。
联系人:王滨慧
联系电话:0770-2201353、1800770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