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我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才网站(www.gxrc.com)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www.gxe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专业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七)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入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编,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入编。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吴建平 0771-5317841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