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上报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小组,成员由卫生厅人事处委派监督人员、广西血液中心办公室和工会等部门组成,主要是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考试、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全过程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2—3139569、3114086)。
四、本方案由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