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选岗、签订合同
1.时间:集中培训结束当天。
2.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和科技局
3.岗位选定后,由区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安排上岗
9月15日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聘用人员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本招聘工作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上公布(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请报考贵港市港南区的应聘人员留意,我区不再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75-5903178
各学科拟招聘特岗教师数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