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集中培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录特岗教师的有关要求,我县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时间约为8月中旬,培训地点在广西武鸣县委党校。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根据自治区的规定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原笔试考试成绩和原报岗位科目竞聘学校岗位,并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优先高分考生选报岗位学校。岗位确定后由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2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六、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对设岗教师聘期三年,聘用期间的管理服务以及工资福利待遇按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的(教师〔2006〕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联合下发的桂教师范〔2012〕45号文执行。
七、招聘考核基本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2.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特岗教师的考核工作必须遵守以上三点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办事,保证特岗教师考核录用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及时进行电话或信件举报,举报电话:武鸣县监察局: 6222149 、武鸣县教育局:6228511,武鸣县组织人事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确保招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武鸣县2012年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九、招聘经费: 2012年特岗招聘教师工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武鸣县2012年特设岗位教师职位分布情况表.xls
2012年武鸣县特岗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武鸣县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准考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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