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其他
(一)培训考试结束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立即安排到设岗学校任教,请外地的学员带齐生活用品。
(二)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公布,请参加岗前集中培训的特岗教师按时参加培训,我区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2013年贵港市港南区“特岗计划”拟聘人员集中培训与考试日程安排表
贵港市港南区2012年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课程表.doc
贵港市港南区2013年“特岗计划”
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