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12月6日按程序对本次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集中体检,现将体检结果进行公示(体检结果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3日。
根据招聘简章:“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的规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三天之内(即2018年12月13日17:00分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须考生本人带上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公示期间如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向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反映的情况要求内容具体、事实基本清楚。凡恶意诬告导致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 0859-7821049、7611925
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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