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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直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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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公共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和其它部分各占50%。(实习指导教师、会计只考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0年9月19日上午9:00至11:30分。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及考场安排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报名时需提供参加“三支一扶”证明材料、考核情况及《报考优惠申请表》。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分为命题演讲和说课(或专业考核)两部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命题演讲和说课(或专业考核)各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26日,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按《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
六、公示、聘用
七、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共同负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0719-8489513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教育局监察室:0719-8489512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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