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考生于7月1日9:00-7月3日17:00,按照《网上报名须知》有关要求,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1、7月4日上午进行公共科目笔试。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以上2项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网上发布的《2010年河北省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7月4日下午14:30—16:30,对报考市县委办的考生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通讯工程、计算机相关技术、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行政管理、密码学、保密知识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此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除市县委办考生外),根据录用计划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 :1的比例择优拟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比例。
对达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市、县委办的考生,根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成绩之和,分职位按不高于3 :1的比例择优拟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比例。
7月14日前,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比例名单可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