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核算方法为:
①初中应聘人员本组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小学按学科分组(2或3组)试讲,试讲成绩需进行平衡。即:每位应聘人员的小组试讲成绩乘以学科权重系数,结果为其最终试讲成绩。学科权重系数=同学科试讲成绩总平均分/本组试讲成绩平均分。
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面试成绩包括试讲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
每位应聘人员的素质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之和。
素质考核成绩于11月26日在玉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
3.确定体检人员。依据各专业招聘数额1:1的比例,按考生素质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同被考察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有关人员座谈、与被考察对象座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成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6.聘用。经考核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参考个人志愿按照应聘人员考核、考察情况择优聘用,由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人事部门备案。
7.岗前培训。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8.上岗。聘用人员按照县教育局安排的岗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上岗。
五、聘用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编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聘用期间享受县内同等正式教师待遇,并纳入县财政预算。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调动。以后每三年考核一次,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因填写有误影响报考和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2.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被聘用人员要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到指定学校报到,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被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从参加招聘人员中按素质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4.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玉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的报考顺序号、《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时间以及素质考核成绩等重要信息。
5.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5-6112547。
七、相关事宜由玉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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