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冈电视台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拟录用的高中教师,与所报考岗的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的幼师由教育局根据拟录用人员实际情况和乡镇幼儿园用人需求分配工作,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按照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予以核发工资。
2、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纳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
3、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工作。录用的2014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上岗前需进行资格复审。2014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8月1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报到证。不能按时提供的,或学历、报名资料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三方协议。审查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再上岗工作。
4、因体检不合格或2014届毕业生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在报考同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5、幼儿教师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4月1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人事局窗口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青冈籍加分人员)、报到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 张,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有报考人信息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2014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 复印件(符合青冈籍加分人员)、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学校或院(系)的证明(内容包括入学年份、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以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有报考人信息 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费400元。
4、资询电话:0455-3230052
0455-323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