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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牡丹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要求,经批准,牡丹江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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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均无效)。
2、笔试内容:文秘岗位测试《申论》,保卫岗位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其它岗位测试各招聘专业的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计。
3、笔试后按总分高低依次排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二)面试
面试由技师学院制定面试方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和市纪检委的指导监督下,按面试方案具体内容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参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牡丹江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牡丹江技师学院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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