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697021,13836248258
(三)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均应携带本人准考证。
1、笔试:笔试科目内容是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成绩核算:总成绩以百分计。在总成绩核算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报考同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组织试讲: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录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试用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落编等相关手续。
2、审批和落编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编制。
3、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有关待遇。
八、本实施方案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