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为切实加强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民主监督,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加分(在笔试总成绩基础上加分),现将加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2018年12月6日至14日)。
受理单位: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抚远市行政中心5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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