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考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招考办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市纪委、市人社局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8866741、289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