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相关证明。我校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请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其他被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0735-2653032(周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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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湘南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湘南学院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