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个别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提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招聘公告中公布。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市纪检会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七、纪律要求
1、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指导和市纪检会的监督下,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精心严密、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班子中必须有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开展工作。
2、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3、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市纪检会及招聘单位主管局的监察部门将一同参与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附件:1、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2、邵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表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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