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屯昌县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的运营和推广,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新媒体运营工作人员1人,负责我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日常网络编辑、管理、对外宣传及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录用后将入职海南正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作地点在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广告传播、新闻、影视制作、中文、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的优先考虑;
(二)户籍不限,居住、生活在屯昌地区的优先考虑;
(三)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9月30日后出生);
(四)热爱互联网,熟悉网络流行文化,了解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运营方式;
(五)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头脑灵活,能承担较大工作压力,具备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新闻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七)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新闻编辑人员1人;
(二)具备一定的新闻稿件采编常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
(三)熟悉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编辑、传播、推广工作;
(四)熟悉摄影工作基本常识,具备良好的美术功底,精通熟悉新媒体相关制作软件,能熟练制作图解新闻、H5等新媒体产品;
(五)有网络新媒体工作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待遇及相关福利
工资35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
四、招聘相关程序说明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9月16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报名,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
496862019@qq.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屯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新媒体管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上传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五)笔试:9月中下旬组织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闻宣传写作能力,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请应聘者考试时携带: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3、《屯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新媒体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9月下旬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七)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组织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聘用: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五、有关事项
初审结果、参加考试相关事宜及其他通知,均在天涯正义网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电话:67825016
联系人:丁紫欣,联系方式15103665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