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5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试成绩排名在拟招录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和体检则视为放弃录用和递补资格。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和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考核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市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六)岗位选择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市监察部门派员监督。岗位选择按学段、学科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由下一名等候递补对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录用,市教育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认真落实人事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宜
1、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2、本公告的内容由三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亚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98-88657805;0898-8865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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