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招录主管部门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进入和未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选不足1:3的职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公开调剂。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4、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5、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
6、对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当出具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二)其他考生应提供: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4、其他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5、职位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要出具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公务员录用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聘用表或聘用合同等);
6、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应服务经历证明材料原件1份(须说明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服务期间考核是否合格),“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服务期满两年人员要提供市州一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须说明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单位及服务期间考核是否合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要提供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乡镇工作经历满2年的证明原件1份(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
8、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9、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
对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其报考资料原件在考察时复核。
咨询电话:6252140、6056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