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
笔试考试时间:10月27日 9:00—12:00
本次考试在武汉市区设置考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11月5日后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等相关网站公布,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遴选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是否终止该职位遴选工作。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所在单位盖章同意纸质遴选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在遴选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遴选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3、计分权重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开遴选机关组建考察组,按照1.5: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一般不少于2人,采取实事公示、民主评价、谈话核实、实地查核、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2、体检
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遴选单位确定拟遴选人选后,以书面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到遴选单位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提前与遴选单位联系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下一名递补。
五、公示与任职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集体讨论,提出拟任用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分别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原工作机关和遴选单位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天。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27)82402775(市委组织部)
(027)82402135(市公务员局)
附件:1、遴选职位表 2、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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