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笔试每个专业(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必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凡报名合格人员未达到1:3招考比例的岗位,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计划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招考比例的,不予开考。
12、笔试要考哪些内容?
答: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13、笔试在何时何地进行?
答:笔试时间定为2011年 3月19日进行。上午9:00-11:00 考《公共基础》,下午14:00-16:30 考《专业知识》。考试地点设在黄石职业技术学院(黄石市团城山经济开发区广州路9号,市内乘25路、8路、17路公交车到学院车站下车或乘的士直达),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4、何时可以查询笔试成绩?
答:笔试结束后,考生于笔试一周后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办理了“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后发布。
15、面试对象如何确定?
答:一般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有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下发面试通知书。若一个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仅为3人,其中2人笔试成绩为零分,经与其他相近专业岗位调剂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仅有1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16、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哪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答:(1)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及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2)社会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4)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三支一扶”服务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复审合格者,发放加盖招聘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17、面试采取什么样的方法?
答:面试以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为主,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制订统一的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以现场答辩或专业测评的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并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18、如何计算和查询考试成绩?
答:招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经市人社局审核后予以公布,也可以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查)询。
19、如何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答: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的德、能、勤、绩以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
若体检或考核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另行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人选,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体检、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公示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0、如何保证此次招聘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答: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成立由市相关部门参入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