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考副科长岗位的还需提供共青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
(二)资格审查。团州委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报州委组织部审定。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由州委组织部和团州委集中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概括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5日在团州委办公室统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6日。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共青团网站公告。
2、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团州委分职位按遴选职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逻辑思维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地点见后续公告。若有进入面试后放弃者,由团州委报州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团州委按遴选职位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体检。结合考核结果,每个遴选职位由团州委确定1名人员进入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遴选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团州委将拟录用人员报州委组织部审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共青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实行三个月适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共青团恩施州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3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