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开具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枣阳市公开招聘人员应聘登记表》(可下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5、应聘人员于2012年4月14日到枣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报名符合条件人数必须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低于3倍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工作由枣阳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务工作委托枣阳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工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分值各100分,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文化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知识,实行封闭出题、封闭阅卷。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按照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加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2日前到枣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
文化考试结束后,枣阳市人社局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50元)。
(三)体检
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结束后,枣阳市人社局按招聘计划和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查和政审
枣阳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按照用工要求对体检和资格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报名资格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1、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需带毕业证原件到枣阳市人社局办理正式招聘手续,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招聘手续。
监督电话:0710-632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