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及相应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于5月15日,到住建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二)命题和笔试
命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命题的时间和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考试科目和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具有注册资格的,具有当地政府人社职改办评定中级以上职称的,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同时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也可以采用操作测试等其他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县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根据入围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拟聘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面试分高者优先;面试分并列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县人社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住建局到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3-7012790
0713-702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