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以钱养事”合同制管理,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月服务报酬1500元,另按政策交纳保险。在合同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得分情况兑现服务报酬。对工作不合格或出现重大失误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合同。聘用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负责对代理会计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办。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县委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经管局联合招考。为进一步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工作全过程将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严肃查处,举报地点设县纪委,举报电话:3812255。
远安县公开招聘村级财务代理会计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