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录取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若依然出现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笔试。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夷陵党建网、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夷陵党建网、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证件进行核实、审验。如有弄虚作假、一票否决等考核不合格情况,则取消录聘资格,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初审,报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定,对经审定的拟聘人员在夷陵党建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原则上要在招聘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此公告的解释权由夷陵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见《2013年宜昌市夷陵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内咨询电话,(正常上班时间)
招聘举报电话:7826280、7890030(正常上班时间)
附:1、2013年宜昌市夷陵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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