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注意事项:
(1)请体检对象于当日早上7:00到湘潭市物价局办公楼前坪集合,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后,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对象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不能吃早餐、喝水。
(3)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4)体检费用自理,检前按医院的标准交付(费用一般400元/人左右,届时由医院收取)。
(5)携带面试时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6)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7)务必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组织指挥。
咨询电话:58553837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 潭 市 物 价 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