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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省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来源:爱考网 [2019-8-12]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永组通[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拟从本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中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公开遴选。
二、遴选岗位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3名,详见《2019年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本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人员身份和编制性质相同或符合顺向流动要求;
9.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5日后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年龄放宽到在40周岁以下或者4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15日后出生或者1973年8月15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标注的为准;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信息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永顺县卫生健康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2.报名地点:永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2室),联系电话:0743-5238162。
3.报名要求:①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②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同底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2019年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③报名人员须经原单位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三)资格审查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永组通[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拟从本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中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公开遴选。
二、遴选岗位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3名,详见《2019年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本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人员身份和编制性质相同或符合顺向流动要求;
9.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5日后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年龄放宽到在40周岁以下或者4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15日后出生或者1973年8月15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标注的为准;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信息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永顺县卫生健康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2.报名地点:永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2室),联系电话:0743-5238162。
3.报名要求:①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②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蓝底同底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2019年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③报名人员须经原单位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县卫健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复审,并始终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23日
地点:永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2室)
(四)面试
面试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遴选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现场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作和岗位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进行,报考临床医学类岗位的采取实际技能操作考试,报考碎石科医生、中药师和护理人员岗位的采取口述答题考试。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2019江苏省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镇扬事招公告[2019]4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卫健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基准日期为每批次公告发布的当月月底;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1,以下简称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招聘分批次进行,即日起至岗位招录满为止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每批次报名截止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扬中市卫健委负责通知,并提前一周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下同)公告。每批次招聘完成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重新公布核准后的招聘岗位,接收下一批次招聘报名。
(二)报名方式:1.应聘者按照上述报名时间发送电子邮件预报名,并于现场报名当日进行资格审核确认;2.现场报名当日到现场进行报名。3.扬中市卫健委直接到部分医学院校现场宣传并接受报名。网上报名邮箱:,报名咨询电话0511-88350766、13861363188、13852959789。
(三)报名手续:现场报名时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尚未领取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等,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岗位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2,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所有应聘者现场报名当日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扬中市卫健委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聘用公示前扬中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追究初审责任。
三、考试与考核
扬中市卫健委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报扬中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由扬中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考试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以本科为学历起点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
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岗位,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和总成绩均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并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2个月内或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派驻第五纪检组0511-88396296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健委0511-88350766
扬中市人社局0511-85103529现空缺名额的不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为考察对象,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调人选,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遴选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退回原单位,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本方案由永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5238162(永顺县卫健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胡艳平13762113911(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由县卫健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复审,并始终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23日
地点:永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2室)
(四)面试
面试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遴选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现场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作和岗位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进行,报考临床医学类岗位的采取实际技能操作考试,报考碎石科医生、中药师和护理人员岗位的采取口述答题考试。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为考察对象,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调人选,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遴选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退回原单位,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本方案由永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5238162(永顺县卫健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胡艳平13762113911(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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