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010年度毕业生招聘方案
为了促进医院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要求,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健、医疗、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从医院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2009-2010年度国家正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保健、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专业统招统分毕业生。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三、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体健康,能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要求:博士毕业生30岁左右,硕士毕业生28岁左右,本科、大专毕业生25岁以下。
3、硕士毕业生需有执业医师证(本硕连读的除外),护理往届毕业生需有执业资格证。
4、学历要求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2月22日—2月27日中午12:00。
2、报名地点: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门诊十一楼)。
3、报名要求:
需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除外)、学校推荐材料、毕业生成绩单、英语证书以及执业资格证书、第一初始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缴纳考试工本费100元(用于考务、操作耗材等)。
(二)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即通知考试和考核。所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三)理论考试(100分)
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水平。
时间:2010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地点:院门诊大楼十三楼四会议室
(四)操作技能考核(100分)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操作考核的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2010年3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护理专业采取现场操作,评委现场评分方式进行。其他专业参加用人科室临床实践能力的考核,临床实践考核时间1个月,由院领导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察组进行考核。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参加体检的人数,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但根据医院岗位的特殊要求,医、护岗位还须进行青霉素皮试等检测。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法,由院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考察组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亲和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院门诊大楼十二楼二会议室
(七)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
对通过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体检、面试的人员,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九)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湖南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备案后进行正式聘用。
(十)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的要求,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一年期试用合同。人事档案交由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代理和托管。
五、岗位酬薪与相关待遇
岗位酬薪按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湘人发【2006】135号)文件规定计发。
(附:需求计划表)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2009年1月25日
附件下载: 2010学生需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