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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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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2010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在长沙市八一路175号怡海大酒店(省公安厅对面)811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
3、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公安基础知识、申论和计算机应用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与聘用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每个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与聘用计划数2:1的比例(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与省公安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陆洋剑、刘炜
联系电话:0731-84590610,8459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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