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一经聘用,应聘人员与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不接转人事档案。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每月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月工资本科1800元、硕士2000元、博士2200元。中心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工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浮动;所有招聘人员每年度根据工作表现适当增加工资。
六、联系方式
湖南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
联系人:肖敏 办公电话:0731-88635929。
单位网址:http://www.hnadr.org.cn/CL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