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普通话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普通话水平,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是否清楚,语言是否流畅等,满分100分。
七、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八、体检: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40%+普通话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取前9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十、聘用: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1、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合格的签订三年期的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
2、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薪酬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咨询电话:苏仙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0735-2890927、2816110
苏仙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735-2887715、289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