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遴选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省水利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复印件,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水利厅人事处。传真号码:0731—85534827;电子邮箱:zhongfangjie@tom.com。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上午8时至2月24日下午17时。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由省水利厅人事处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湖南水利网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3、职位计划调整。此次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4、考试。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水利厅统一组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3日上午8:00—12:00,笔试地点在湖南水利网上公布。笔试结束后,省水利厅根据笔试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2)资格复查。省水利厅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和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省水利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二)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省水利厅在湖南水利网公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机关工作人员职责所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如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临场应变能力。面试时间为2012年3月上旬,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5、体检。按考试成绩的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遴选人数的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