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单位推荐、领导举荐、个人自荐和干部群众推荐的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市纪委、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如某职位上述形式推荐人选经资格审查后,达不到差额选拔人数要求时,可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掌握的干部情况直接提出推荐人选。
(三)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提交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凡通过市委组织部资格审查的对象,每人都要在大会上进行公开竞职,演讲时间3分钟。演讲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简历,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拟任职位的认识、打算和态度等,竞职演讲结束后,进行大会民主推荐,每个职位确定3名人选作为差额考察对象。
(四)差额考察和同步公示
1、同步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同步公示考察对象,并在考察单位实行预告,公示时间为7天。
2、实地考察。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在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前提下,突出考察工作实绩,重点考察干部抓发展的能力水平。同一职位的差额考察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进行考察。
3、综合分析。考察组汇总考察情况,对照考察对象在竞职演讲时的自我评价进行综合分析,撰写考察材料,提出考察建议。
4、部务会研究。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进行酝酿研究,每个职位确定2名人选作为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对象。
(五)差额票决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好中选优的原则,由市委常委会对2名差额票决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差额票决,最后每个职位确定1名任职对象。
四、纪律要求
1、参加竞争性差额选拔正处职领导干部的报名对象,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不得拉关系、走后门、托人情、打招呼;不准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为自己拉票。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严肃查处,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