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实际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纳入政审对象范围,政审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情况。有下列情况定为政审不合格:①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②参与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活动的。
(十)聘用:本次招聘8名临聘人员,并列第8名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决定。笔试取成绩高者参与体检。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由县税费办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并将有关手续报临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预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上岗顺序。待有岗位空缺需要进人时,按顺序通知上岗。如出现本人不愿意上岗时,再通知随后一位上岗,所签合同同上。
四、待遇与保障
1、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三年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2、工资待遇:签订正式合同人员月工资不低于1470元并享受年终奖金和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
3、社会保险:签订正式合同人员依法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各种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