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待遇
1、选聘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一个聘期为三年),引进后除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外,并享受财政补助: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每年10万元,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每年5万元。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并继续享受以上财政补助待遇。同时在长沙县域内自购住房时,聘用期内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由县财政补助10万元购房款,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由县财政补助5万元购房款。工作满1个聘期(3年),且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择优解决事业编制问题。
2、选调人员:参照职责要求,通过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的人员,如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的可直接调入,纳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享受长沙县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六、组织实施
1、选聘选调工作在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松雅湖管理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731-84072006 (长沙县松雅湖管理局)
联 系 人:赖小姐
联系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升路51号
长沙县松雅湖管理局公开选聘选调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