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事编制会议审定,在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和开福区人民政府网站(www.kaifu.gov.cn)上予以公示。
6.正式聘用。
由区人社部门向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聘用人员享受我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实行绩效考核制,年收入约6万元。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者购买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五、咨询电话
0731-84816525、0731-84816509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