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及放弃体检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湖南省有色地勘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点联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