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给予回复并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如应聘人员所填联系电话停机或空号,后果自负。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原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由省地勘局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除外)。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日期另行公告,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招聘单位的某一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时,经招聘单位报请省地勘局和省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考查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考查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人社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社厅网站、省地勘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咨询省地勘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731-85160371)。
省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012年湖南省统一公开选拔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第二批)笔试成绩公布公告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岳阳法院系统拟录用人员公示2012年湖南省宁乡县公安局招聘协警公告湖南长沙市事业单位201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招聘岗位调整招聘计划湖南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201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所2012年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2012年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2012年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湖南长沙市20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招聘岗位调整招聘计划的通知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常德检察机关拟录用人员公示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益阳检察机关拟录用人员公示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岳阳检察机关拟录用人员公示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益阳检察机关拟录用人员公示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益阳法院系统拟录用人员公示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衡阳市法院系统拟录用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