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职位与报考人员原则上应达到1:5方能开考,如未达到这一比例,需经室务会研究决定。
2、笔试。分文字综合能力测试和调研能力测试两项,每项测试均用百分制打分,按1:1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文字综合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4、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1:1确定试用人选。
5、试用。试用期为半年,期满后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2012年市委政研室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衡阳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