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11月28日)。笔试成绩揭晓后,根据成绩按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11月30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6、资格终审及考察(12月3日)。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及考察。
7、公示(12月5日—12月12日)。资格终审及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28581812858606。
2、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时,则按有关程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确定。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