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和省科技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31-88988846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611室
附件:湖南省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