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
(一)笔试
1、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2、时间:6月13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设长沙市。报考对象所在考点、考室及座位号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6月21日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
5、报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查分申请书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特岗办)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6月22—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以县为单位分学段、学科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少于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5倍时,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2、列为面试对象的名单于6月26日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采取现场抽题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量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提问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
4、面试时间为6月底至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依据设岗县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由设岗县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持《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参加设岗县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用表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见附件3,可从网上下载)。
4、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已参加本岗位面试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如遇本岗位志愿人数仍不足时,则从参加本岗位对应学科(专业)面试且填报了相应“服从调剂志愿”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5、列为体检对象的名单于7月10日在网上公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设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对象与用人单位(或设岗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签字后即正式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签订时间由设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