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国专家局2009年公务员招考职位
专业加试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苏人通〔2009〕22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连云港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精神,市外国专家局2009年招考公务员专业加试事项如下:
一、专业加试的组织实施
1、 加试人选的确定: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市人事局于加试前通知进入加试的考生,按照简章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局(新浦朝阳东路22号)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加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加试人员;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加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专业加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专业加试准考证。
2、 加试内容: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加试由市统一组织实施。外语口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 加试时间:专业加试定于4月下旬左右进行。
二、专业加试后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人选按公共科目、专业加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三、专业加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领35%、专业加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办公室0518—85825197。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