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1、我市市级及县(区)级机关的科员(含)以下公务员;
2、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07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选调职位、人数及要求
职位
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
简介 |
选调
人数 |
专业 |
其他 |
01 |
办事员 |
综合经济分析、
经济贸易分析 |
1 |
经济管理类、商务贸易类 |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02 |
办事员 |
财务财会分析 |
1 |
财务财会类 |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或市直机关单位公章)、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09年2月24日至2月26日到市发改委办公室报名。
市发改委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办事员01职位笔试科目为经济管理相关知识;办事员02职位笔试科目为财务财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60分合格。
笔试时间:2009年3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2009年3月7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市发改委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第十七条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公务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参加选调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发改委:0517-83932656 市人事局:0517-83941813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
1、《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须知》;
报名须知.doc

2、《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公务员专业目录》;
专业目录.doc

3、《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第十七条(节选)。
政策解答.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