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
(组织部审核)乡镇机关
(人社局审核)扫尾
提醒考生注意:
1、考生请按照《泰州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第二条第(二)项、《泰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第九条等规定,确认本人为何种招考对象,按照《泰州市2012年公务员招录面试资格复核公告》提供的相应材料。
2、关于户籍要求,按照《泰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一律以考生报名时(截止2012年2月13日)的户籍状态为准。
3、委托他人资格复核的考生,请出具委托书。
咨询电话:
复审前:(组织部)0523-83326185;(人社局)83228870
复审中:(组织部)13852870299;(人社局)1893680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