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31-89990156(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局)
0431-89990305 (长春市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1-85640953(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
0431-88776874(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
附件: 2012年长春市宽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