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试讲)、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以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面试要求为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的1:3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考生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经过资格复查后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为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由白城市人社局在白城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支付。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市)公共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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