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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江苏省盐城市司法局选聘法律助理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19-12-2]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因工作需要,市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律师事务所选聘1名法律专业人事专职从事法律助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政治素质过硬,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4.报名需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
5.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报名资料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市级行政机关盐马路办公区805室)。
联系人:范海玲,联系电话:0515-86664805、69185805。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与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市司法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综合评议。
(三)综合评议。根据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聘用。由市司法局、拟聘法律助理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合作合同,合同期暂定至2020年12月31日,期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按年度续聘。被聘用人员全日在市司法局工作,遵守机关工作规定,服从市司法局管理。选聘人员性质、关系仍属于所在律师事务所,用人关系、社会保障等不变。
三、报酬待遇
法律助理服务费全年10万元人民币(绩效考核另算,具体以合同为准),均作为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由市司法局向律师事务所提供。选聘人员的报酬和社会保障待遇,由其与所在律师事务所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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